你可有夜間“濫用遠光燈?”

來源:衡陽晚報 編輯:redcloud 2014-01-13 11:2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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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可有夜間“濫用遠光燈?”

  你可知道這存在極大安全隱患!

  近日,記者實驗發(fā)現(xiàn),兩車開燈相對,路中行人因強光“隱形”,極易釀成車禍

  本報記者 李松儒 通訊員 柳剛義

  夜間行車,亮花眼的遠光燈給行人、車輛的通行埋下了安全隱患!

  兩輛同樣開著遠光燈的車輛會車時,究竟司機的視線會受到怎樣的遮擋?令人痛心疾首的“燈光謀殺案”為何會產(chǎn)生呢?

  記者通過一項實驗來說明,“夜間盲目開啟遠光燈”這項被許多司機朋友忽視的壞習慣,所帶來的隱患后果。

  實驗:兩車開燈相對,路中行人“隱形”

  當兩輛開著遠光燈的車輛迎面會車時,途遇穿行馬路中的行人,當車輛與行人相距多遠時才能看清楚?

  兩輛志愿者車輛之間相距約20米遠,兩車相對而立車身剛好錯開,模擬成道路上迎面相對行駛的車輛,兩車皆開啟遠光燈。一名志愿者行走在兩車之間的中軸線上。而記者坐在其中一輛車的駕駛座上。

  志愿者從一輛車的遠光燈前,沿中軸線向記者所坐的車輛方向走來。當志愿者距離車輛(記者所坐)約18米遠時,其身影完全淹沒在白花花的燈光暈影中,看不清楚。隨著距離靠近至10米左右時,記者隱約可從光暈中分辨出模糊的黑影。當距離縮小至約5米遠時,黑色人影漸漸成形可辨,但刺眼的燈光,讓眼前視野仍顯得十分不清晰。

  由此可見,當兩車開啟遠光燈會車時,行走在路中,或欲橫過馬路的行人在燈光的作用下“隱身”。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。

  故事:市民高速駕車被遠光燈晃花眼釀車禍

  不少市民都對“濫用遠光燈”有著說不出的反感,而衡陽市民馮先生更是以親歷車禍的方式加深了對“合理用燈”的理解。

  去年歲末,他連夜從鄭州自駕車輛趕回衡陽過年。那天夜里,因天氣寒冷導致路況不佳,在馮先生行車前方,一輛私家車突發(fā)故障拋錨。“可因為當時,對面車輛都開啟了遠光燈,我的視線受到干擾,待我發(fā)現(xiàn)了前方拋錨車輛閃現(xiàn)的故障燈時,已經(jīng)來不及了!”馮先生回憶道。

  車子因剎車不及撞上了前方的拋錨車輛。“當時,猛烈的撞擊令整個車頭幾乎凹陷了一半,好在安全氣囊及時彈出才救了我!”回想當時場景,馮先生坦言“后怕”。

  自那以后,在市內(nèi)采光效果較好的地段行車時,他都自覺地不開遠光燈。“這是在方便別人,也是在保護自己!”馮先生說。

  無獨有偶,近日,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轉發(fā)了一條觸目驚心的“燈光謀殺案”。在福州交警公布的一段車禍視頻中,一輛小車駕駛員因遠光燈“瞬間致盲”,撞上了一名橫穿馬路的行人(行人經(jīng)搶救無效死亡)。而視頻定格回放,更清晰呈現(xiàn)了“濫用遠光燈”至行人“隱身”的全過程。

  警示:在照明較好的城區(qū)行車,不宜常用遠光燈

  “夜間行車時,對向行駛的兩輛車均開遠光燈照射下,兩車之間的物體在某角度下完全淹沒在燈光中,很難被駕駛員觀察到,就像在燈光中‘蒸發(fā)’了一樣,這種現(xiàn)象被稱為‘蒸發(fā)現(xiàn)象’。”東三角線交警中隊中隊長譚帥告訴記者,正面會車時,開啟遠光燈存在諸多隱患。

  當夜晚會車時,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(chǎn)生“瞬間致盲”,致盲時間根據(jù)駕駛員自身視力,周圍環(huán)境不同持續(xù)時間也會不同,致盲時間里,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,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后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。

  當后方車輛也開啟遠光燈時,前車內(nèi)外3個后視鏡中會出現(xiàn)大面積光暈,如果此時你想并線或轉彎,將無法從視鏡觀察后方情況。

  那么,究竟什么情況下,開啟遠光燈將被視為濫用呢?

  譚帥告訴記者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對機動車使用燈光有非常細致的規(guī)定: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,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(nèi)不能使用遠光燈;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、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;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,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;夜間沒有路燈、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、雨、雪、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,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,不能使用遠光燈;夜間超車時,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,提醒前方車輛;在照明較好的城區(qū)不宜使用遠光燈。

來源:衡陽晚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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